| 來信情況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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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標題 | 關于常德市武陵區(qū)柳葉湖沾天湖村房屋征收補償辦法(分戶資格) | ||
| 來信人 | 謝** | 來信日期 | 2020-12-01 |
| 信件索引號 | 202000950 | ||
| 信件內容 |
尊敬的領導您好! 關于常德市武陵區(qū)柳葉湖白鶴山沾天湖村集體房屋征拆,柳葉湖區(qū)白鶴山人民政府于18年與本村村民簽訂搬遷協(xié)議書,協(xié)議規(guī)定先按15年征拆補償安置辦法予以一次補償,待19年新政下發(fā)按調整再予以二次補償。且協(xié)議簽訂本項目采取集中重建安置或貨幣化安置,由乙方自主選擇(協(xié)議雙方自愿簽訂)。 現(xiàn)按照19年新政策,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中明確規(guī)定,符合原拆遷戶安置資格的多子女家庭,可享受分戶資格,未達到法定婚齡每人給予120平方米安置資格。現(xiàn)村里相關領導口頭電話通知、征集,關于多子女家庭若不采取貨幣安置將失去分戶安置資格,與19年新征拆政策不符,新征拆政策并未規(guī)定不采取貨幣安置將失多子女分戶資格。請問村級領導此要求是否符合相關規(guī)定,或此規(guī)定是否有政府明確的文件指令。 請領導予以解答,謝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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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開狀態(tài) | 已公開 | 辦理狀態(tài) | 已辦結 |
| 辦理結果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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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回復部門 | 柳葉湖旅游度假區(qū) | 回復日期 | 2020-12-08 |
| 辦理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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